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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释义与适用指导(第六章 第三十五条)

作者: 发布于:2022/1/15 17:19:48 点击量: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释义与适用指导】  本条是关于保安员培训内容的规定。

      一、关于保安员培训内容 

      (一)法律培训 

      法律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法律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是以培养人们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为目的的宣传教育活动。法律教育的基础工作是普及法律常识,也包括遵守法律的习惯养成和评价。保安员的工作就是向客户提供保安服务,维护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对此,保安员应当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了解。普及法律常识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法律常识教育,不搞一刀切。对保安员进行法律培训,在内容上应当以与其工作有直接关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物业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使他们通过耳熟能详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开展法律培训要规范、科学,要通过准确、通俗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行为评价指导保安员的行为。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从正面进行教育。法律培训固然要通过案例进行教育,但必须是用分析、批判的立场和观点,情节介绍要适度,避免案情的消极影响,避免保安员的模仿和尝试。

      (二)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保安服务内容广泛,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保安员的技能要求比较高,也比较全面。保安服务培训机构应当对保安员进行保安员工作管理制度和保安员岗位服务职责教育,对保安员就保安礼仪常识、语言表达、防卫技能、消防知识与技能和建筑防火基本知识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根据保安员所要服务客户行业的不同,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例如工业企业、金融业、商业网点、酒店业.旅游业与旅游场所、文化娱乐业、建筑装饰业、交通运输业等)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此外,还应当进行突发事件应对和紧急处置方面的教 育,包括犯罪的临场处置和犯罪现场的保护,人为灾害事故的临场处 置,守护勤务、门卫勤务、押运勤务和巡逻勤务等紧急情况的临场处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安服务的科技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使用的技术装备越来越先进,许多原为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设备现在已成为普遍配备的工具,保安员为此要加强专业防范技术方面的学习,例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操作技术、固定自动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及火灾扑救与疏散、防盗报警系统、防入侵探测器及适用、防盗报警控制器及操作技术、商品电子防盗系统与楼宇保安对讲系统等。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保安员培训的内容也提出了一些要求。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2006年5月10日国发[2006] 15号公布)规定,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有关行业、单位要大力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三)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规范是人类长期以来职业活动经验的概括,任何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遵守职业道德,这是职业活动能够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员工培训活动中,应该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必要内容。在对保安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时,应当教育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掌握技能、强健体能,文明执勤、热情服务,见义勇为、奉献社会,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在员工培训过程中落实职业道德教育,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使人们明确认识到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的极端重要性。职业道德教育虽然不像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那样具有立竿见影的显性作用,但其潜在的意义是无法估量的。在明确意义的基础上,要落实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和方式。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安排,既可以系统地学习,也可以采取讲座、专题报告等形式。在培训过程中实施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讲清道理,又结合具体案例,这是非常有效的方法,比如讲解工作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取得的成果、不遵守职业道德造成的危害等,对于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来说,特别具有说服力。这对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会起到纲举目张、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关于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 

      培训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指导保安员培训教学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成熟、完整的教学方案没计都是建立在科学、详细的教学大纲的基础之上的,对申请成为保安员的人员进行培训,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培训教学计划。

      本条例对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起草单位没有作出具体规定,仅规定了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审定机关。大纲既可以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起草,也可以由行业协会或者有关研究机构、从业单位共同起草。在大纲的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广泛征求意见,既对过去的经验进行总结,也要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做法,制订出切合我国国情、易于操作的大纲草案。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应当包含保安员培训教学的主要框架,结构严谨,内容全面。无论大纲草案由哪个机构进行起草,***终都必须得到国务院公安部门认可。

      在本条例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对保安员培训的监督管理,公安部曾于2006年年底颁布了《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该大纲围绕培训教学需求,紧扣保安员工作实际,确定了培训的各个层级和要求。大纲将培训对象分为A、B、C、D、E五个层级.将培训分为六个阶段进行,每一个阶段的培训内容分为理论与技能操作两个部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阶段的目标是了解掌握保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职业道德知识,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保安基础理论知识包括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保安服务业的概念和性质、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规范。同时,要了解保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保安勤务、安防技术与设施、消防安全、现场保护、现场救助、内务管理、保安礼仪、、安全管理、交通安全、计算机操作常识、防卫术以及人际沟通技巧等。除此之外,还要熟悉和掌握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内容,熟悉了解《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相关内容。同时,要确保基本体能训练坚持经常化。 

      第二阶段的日标是熟记出入口守卫(门卫)、目标部位守护常识、服务内容和岗位要求,掌握出入口守卫(门卫)、目标部位守护操作规程和技能,严格遵守出入口守卫(门卫)、目标部位守护勤务制度。 

      第三阶段的目标是熟悉巡逻基本常识、巡逻服务内容、人群聚集场所常识和巡逻要点及岗位要求,人群控制服务内容和岗位要求,掌握巡逻服务、人群控制服务操作规程和技能。

      第四阶段的目标是熟记押运常识、押运服务内容和岗位要求,熟悉护送、随身护卫服务内容和岗位要求,掌握押运、护送、随身护卫服务操作规程和技能,严格遵守押运、护送、随身护卫服务勤务制度。 

     第五阶段的目标是熟悉人力、技术防范基本知识,掌握人力、技术防范服务内容和操作规程与技能。

      第六阶段的目标是熟悉咨询评估、保安管理、培训指导知识,掌握咨询评估服务内容和操作规程与技能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咨询评估勤务制度,掌握保安管理、培训指导要求、制度和操作规程与技能。

      在本条例公布施行之后,公安部可以根据保安服务培训的实际情况,对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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